我复制一下这个内容:
昨晚,IG在“英雄联盟”决赛夺得了全球总冠军,微信朋友圈立刻被这则新闻相关的内容刷了屏。其中,有一条微博道明了人们惊呼的原因——“为什么你会听到年轻人的欢呼?因为这是他们不被理解的少年与现在,在此刻得到了正名”。
真是如此吗?我看未必。
虽然国内部分高校已经开设了本科电子竞技课程,虽然国内电子竞技产业规模已经达到了800亿元,但这些都只是商业利益的驱使而已。直播和网红的经济收益也很大,我们能支持青少年都去做一场网红梦吗?
相信很多朋友都看过斯皮尔伯格电影《头号玩家》,尤其是电子竞技的爱好者们。那可能是电子竞技的终极目标,电影当中的主角也可以看成IG夺冠的一个写照,甚至我们可以说IG就是今天这场游戏(比赛?)的头号玩家。可能很多人没有注意到,电影《头号玩家》当中,斯皮尔伯格给了我们一个启示。就是在最后一分钟之前,整个电影故事的发生、发展、起承转合,都是好莱坞常见的套路:一群少年英雄,如何勇敢地与邪恶势力进行艰苦而智慧的斗争,并最终取得胜利的故事。但是我们发现,那个贯穿整个故事的邪恶势力(一个坏透了的大企业),尽管在虚拟世界中如何雄霸一时,占据了几乎所有的天地资源,调动了如何如何庞大的“军事”力量,仿佛拥有整个世界一般。在最后一分钟出现的代表环境正义的真实警察面前,却像个小鸡一样的虚弱和无力。它所拥有的所有枪炮和资源,不过是一堆代码和数据而已。
有一种观点,说电子竞技不是游戏。就算你不是抱着玩游戏的态度,而是抱着攻城略地、争锋紫禁之巅的豪情参与进去的,但所有的参与环境都只是一个由游戏开发商开发的游戏而已。比如这次IG夺冠的““英雄联盟”,百度百科明确写着:“英雄联盟简称LOL,是由美国Riot Games开发、中国大陆地区腾讯游戏代理运营的英雄对战MOBA竞技网游。”很荒谬不是吗?
我知道有人会引用国家体育总局来反驳。确实,早在15年前,电子竞技就已经被认定为第99个体育运动项目。其定义为,“利用高科技软硬件设备作为运动器械进行的、人与人之间的智力对抗运动”。但在我看来,这个定义本身就是荒谬的。把“硬件设备”称为“器械”姑且可以算数,比如网络、鼠标、键盘等等;但软件却是这个所谓竞技的基础环境而非工具和器械。
传统的体育竞技,人跟人的对抗发生在真实的运动场上,上帝是这个竞技场的缔造者。所以在规则约定的前提下,竞技会是公平进行的,毕竟真实世界没有Bug。
而所谓的电子竞技呢,因为它发生和发展的环境是在“电子”这个虚拟世界当中,而这个虚拟世界是由游戏开发商和程序员缔造的。换句话说,电子竞技的基础环境是游戏开发商和程序员的造物。所以,人成为了这个竞技场的缔造者,开发商(及其程序员)就是参与者的上帝。如果开发商及其程序员从技术上留了后门(不管有意还是无意),或者有作为技术高手的参与者偶然发现(不小心或者有意)了程序当中的Bug,那么他将成为游戏当中的超人或者魔鬼,有能力秒杀其他所有的参与者。借用从科幻小说《三体》而来的流行语,只要程序员在任何能力参数上修改一个零,或者驾驭了Bug的参与者稍微施展一点魔法,就可以对他人进行“降维打击”。在这种情况下,所谓的公平竞技即刻成为泡影。
作为中国互联网VR行业的先驱者和技术前辈,我想忠告青少年一句:虚拟,不是现实!
本文为11月5日【环球时报】特约时评,见报标题:
《电子竞技只是虚拟,不是世界》
作者:瞬雨
环球时报 特约评论员
中国科学报 金融和科技专栏作者
2011中国十大互联网分析师
2013百强自媒体
2017十大影响力自媒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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精彩评论
其实对我而言只是想看到lpl捧一次杯,也算是对得起看这五年比赛。电竞本科?辍学逐梦?对不起我清楚自己几斤几两,在宿舍里喊ig牛逼就完事了。其实说到底,真正受到电竞影响的一批人还没有掌握真正的话语权,话语权还在那群五六十的大爷手里。
为啥ig没夺冠之前这些人没这些感想?还不是觉得能在这个潮流中发出一些不同的声音有利可图吗?典型的蹭热度。
已加入万达豪华午餐
文章出发点是否定电子竞技的合理性。出发点就错了,内容其实也没必要看了。无非就是举几个没接触过的人看了觉得很有道理,了解电竞的人看了觉得这什么狗屁的理由。
体育没有bug吗,如果得分项目我不多说,那评分项目呢?
他有一个观点我觉得很正确,电子竞技的确是无法和游戏相剥离,单独存在的。
他全文强调的是万中选一,不要盲从。我觉得这句话没有错。
但想把电子竞技和游戏压死,我觉得不行。